和JUSE一起写日志

531 次查看

呵呵,申请者将你注册的用户名留下,juse审核以后就会给你写作的权限~~~ §17§

这里有几点是需要注意的

任何人士在本站发表的言论,均只代表该人意见,与本站立场无关,本站并不会为任何人士的言论负责。
著作权警示
●在我站发表原创博文,其著作权依法归属作者,juse’s Space(juseblog.com)自动获得刊载权。
●有意转载本博客任何内容之媒体请联系作者本人解决著作权纠纷,并通知我们。
●将文章转载至本站,须取得著作权人授权并承担可能的著作权纷争和法律诉讼。
不欢迎言论
●涉嫌商业或者营利的广告
●涉嫌政治、国是、宗教、民族大义、恐怖主义
●含沙射影,人身攻击
●诬蔑本站点

关于权限:
本站权限分别为

  • 编辑[可以编辑任何文章,拥有部分网站管理权]
  • 作者[可以直接发布文章]
  • 投稿人[文章需要审核]
  • 订阅者[可以回复,但不能发表文章的]
最初给予的只有投稿人的权限!

Comments (5)

45八月 18th, 2008 at 11:03

blog with juse

[回复]

juse 说:

§01§ 你真快。。。改过来了。。。。 §09§ E文不好。。。。。。

[回复]

心碎了无痕 说:

没看懂。。。。JJ改什么了?

[回复]

juse 说:

我改的是主题衔接。。。。

[回复]

nowhereman九月 12th, 2008 at 14:51

§03§

[回复]

Leave a comment

Your comment

§01§ §02§ §03§ §04§ §05§ §06§ §07§ §08§ §09§ §10§ §11§ §12§ §13§ §14§ §15§ §16§ §17§ §18§ §19§ more »